四十七 打鹿

位面劫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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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振在路上给老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中午有人过去做客,让她多准备些食物,好在虽然有个哈姆是中东裔,但是牧场养的都是牛羊,并没有猪肉,所以也不需要特意交代。

    到了牧场的时候,路上正好碰见骑马经过的小约翰“嘿BOSS,有客人么”

    “是的,两个新朋友,这是卡里克,这里哈姆”苏振介绍到。

    “朋友,欢迎来到花园牧场,相信你们会喜欢这里的”约翰和两人打招呼道,然后又回过头来和苏振说道:“BOSS,之前有华人商会的人打电话到公司,希望来拜访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方便”

    华人商会?他们来找我干什么?苏振不明所以,但是既然是同胞,那就见见吧。“好的,你回复他们,让他们明天过来吧。”

    “好的”说着约翰就骑着马离开了。

    和小约翰聊完,苏振回过头来招呼卡里克和哈姆。

    “嘿,苏,你这牧场可真不错,比我以前见到的牧场都要好的多啊。”卡里说道。

    “确实,非常漂亮的草场”哈姆应和道“如果我们国家有这么好的草场就好了”

    “哦?哈姆不是美国人么?”苏振问道。

    “我是迪拜人”哈姆笑着回到。

    迪拜人,我擦,难怪那么土豪,刚认识的朋友就送车,上辈子苏振倒是听说过中东富豪因为在路上和交谈甚欢,因为对方车子太旧,送豪车的事情,但是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进屋之后,柳茹正在和两个佣人一起准备晚餐,因为习惯释然,家中招待客人都是用的旋转圆桌,而非美国传统的长桌,苏振四周看了看,没发现两只雕,不知道又钻哪个角落里去了,现在两个小家伙虽然不能飞,但是已经可以在地上自由行动了,皮得很,根本就闲不住,四处乱跑。

    哈姆大概是第一次见到圆桌有些好奇,倒是卡里克视乎见惯了一般,苏振向柳茹介绍了两人。

    “很高兴认识您,美丽的女士”两人一起向柳茹打了声招呼。

    午餐既有中式的炒煮也有西式的煎炸,不过内容都差不多,无非是些牛羊肉和鹿肉,七八盘菜,不过份量不多,估计也就八个人的份量,虽然只有六个人,但是因为不知道卡里克和哈姆的食量,所以略微多准备了一些。

    关于准备饮食份量的问题,初来美国的时候可是闹了不少的笑话,因为在国内,人们的习惯是来客人了,上桌的菜是数量越多,份量越足越好,根本不会去管一顿吃不吃得完,吃不完下顿继续吃就是了。

    但是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是吃多少做多少,基本是不能剩餐的,尤其是去做客,如果客人没有吃完主人准备的食物,那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所以柳茹第一次招待几个牛仔的时候那可是做了满满一桌子,结果几个牛仔那是拼了命的再吃,最后实在是撑不下了,才和苏振几人道歉,但是苏振几人还莫名其秒,无缘无故的道什么歉啊。

    最后一番交流,才知道是因为不同的饮食观念闹了个大乌龙,看着吃到撑的几个牛仔苏振当时笑坏了,柳茹则略显尴尬,之后柳茹为了控制做菜的份量可是研究了好一阵子。

    餐桌上,因为照顾两人,还专门为两人准备了刀叉,不过拉里卡居然拿起了筷子,还用得很是顺手,姿势比苏振还标准,让几人很是惊讶。

    卡里克笑了笑“我的外公是中国人,小时候在外公家可是没少用筷子”

    原来如此,众人心中想到,哈姆倒是老实的拿起了刀叉。之后苏振问卡里克“要不要来点红酒?自己的酒庄酿的?”

    “嘿,苏,我可是未成年人,你这可是教唆未成年人喝酒”卡里克开玩笑道。

    苏振闻言翻了翻白眼“别以为我没看到你车上的酒瓶子”苏振之前往卡里克车上瞄过一眼,可是看到了不少的酒瓶子,貌似还是烈酒。

    “咳咳,好吧~那就尝尝你酒庄的红酒,我对红酒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卡里克干笑两声说道,“给这家伙也来点吧。”说着指着哈姆“他在自己的国家可是憋坏了”。

    苏振看了看哈姆,因为他记得伊斯兰教是禁止饮酒的,见哈姆点了点头,才起身去取红酒,苏振取的并不是冰酒,而是酒庄酿的普通红酒,冰酒是餐后甜酒,不适合佐餐,不过虽然是普通的红酒,但是葡萄园的质量摆在那里,也算的是上号的红酒。

    给两人倒了半杯,然后给蕾切尔也倒了半杯,柳茹不喜欢喝酒,和苏振一样喝的是果汁。倒是柳诗画亮晶晶的眼睛盯住了柳茹。

    苏振无语,自从尝过冰酒之后,这丫头就喜欢上了冰酒那甜甜的滋味,但是柳茹看得紧,不允许她多喝

    “想要喝冰酒就自己去倒,但是只能半杯。”柳茹说道。

    “说了多少次了,冰酒是餐后酒,不适合佐餐的”苏振在一旁说道。

    “我喜欢,嘿嘿”柳诗画说着就一蹦一跳地去倒酒了。

    “苏,你这还有冰酒啊?”卡里克问道。

    苏振点了点头“是的,我的酒庄本来就是冰酒庄园,就在尼亚加拉,不过产量不大,没有冰冻的年份,也酿普通红酒,吃完饭你们也可以尝尝”。

    “那是自然,早就听说除了德国之外,就属尼亚加拉的冰酒最为出色,自然是要试一试的”哈姆说道。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吃完饭后,苏振陪着二人在客厅中品尝冰酒。

    “苏,你这冰酒可真不错,算得上是顶级了”卡里克赞道。

    “确实不错,不过太甜了些”哈姆说道“我更喜欢之前的红酒,不比普通的拉菲差”确实,冰酒的甜度很高,但是非常符合欧美人的口味,因为欧美人素来喜欢吃甜食,但是并不是那么适合亚洲人的口味。

    就在三人闲聊时,两只雕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摇摇摆摆得钻了出来,苏振吹了个口哨,两个小家伙便朝苏振走过来。

    “哦,天啊,这是雕么”卡里克问道。

    “是的,而且是美国的标志,白头海雕”苏振笑着说。

    “这是白头海雕?没想到白头海雕的幼鸟这么丑”卡里克说道。

    苏振无语,虽然幼雕的毛色灰扑扑的是不算好看,但怎么也和丑沾不上边吧。

    “不错的雕,不过我更喜欢猎鹰”哈姆只是淡淡的评价到。

    “猎鹰怎么能跟雕比,鹰隼之类的小型猛禽根本就不够雕一爪子抓的。”卡里克不屑道,转过头羡慕的对苏振说“苏,打个商量如何,你看你有两只,送我一只如何?买也行啊,你说个价”。

    苏振苦笑,正想拒绝的时候,哈姆先说话了“一看你就知道不懂猛禽,猛禽要么不认主,一旦认主这辈子只会有一个主人,这两只雕显然已经被苏喂熟了,就算他送给你,你也养不活,白白浪费了一只好鸟”

    卡里克闻言脸色一苦,确实,猛禽就这个不好,一辈子只认一个主。

    休息过后,苏振带着两人参观牧场,二人都会骑马,而且看起来都是老手所以三个人便骑上马在牧场上闲逛。

    主要参观的是老牧场这边,新牧场那边虽然大,但是各方面都不如老牧场,而且虽然苏振在老牧场的几个水源都放了些空间水,但是时间尚短,还需要时间来慢慢改造。

    卡里克和哈姆对苏振的牧场赞不绝口,尤其是看到那群驼鹿,都兴起了打猎的冲动。

    “呵呵这是牧场养的鹿群,不过如果你们想打猎的话,我的牧场里还是有不少的野生马鹿的,而且我看到过几只十四个叉的大公鹿”苏振笑着解释道。

    “真的有十四个叉的鹿?”哈姆问道,见苏振点头确认后开心地道“我早就想要一个十四个叉的鹿做装饰了,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真是太好了”

    卡里克在一旁说道“我记得你的收藏室里已经有不少的鹿角装饰了吧?”

    “我的收藏里最多的也只有一个十二个叉的,非洲的鹿种类虽然多,但是角的叉却不多”哈曼兴奋地说。

    “怎么?哈曼你经常去非洲打猎?”苏振问道。

    “他可不仅经常去打猎,他在南非还有自己的猎场呢”卡里克说道。

    哈姆点了点头“打猎还是非洲最好,野生动物和猛兽的种类最多,我曾经打到过一只白狮子,皮毛非常漂亮,后来作为寿礼送给我的父亲。”

    我擦,这帮阿拉伯人还真是土豪中的土豪啊,居然为了打个猎还在非洲买个猎场,“那我带你们去打鹿?”见二人答应便准备带着二人先回去拿猎枪。

    但是卡里克制止了苏振,表示他们自己有工具,说着,便骑着马向他们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到了卡里克的悍马跟前,只见卡里克从悍马的后备箱中取出了很大的一个箱子,打开箱子一看,苏振瞬间亮瞎了自己的氪金狗眼,箱子里是各种精致的枪械,小到手枪,大到步枪,他妹的连狙击枪都有,虽然苏振对枪械了解了不多,但是也能知道这里面不少的家伙可不好弄,根本就不是民用枪械啊,难道现在的军校生都这么**?

    只见卡里克举手之间,便组合好了一支步枪,丢给了哈姆,而他自己却是没有用枪,而是一把组合弓。

    “我晕,你准备用弓打鹿?”苏振问道。

    “嘿嘿,可别小看我,我的箭术可是超一流的”卡里克笑眯眯得回答。

    苏振无语,这家伙太自恋了,直接无视掉,跟着哈姆走了。

    “哎哎,你们别走啊,等等我”自恋男在后面喊道。

    苏振带着两人来到了老牧场这边的湖边,远远的三人便看到了不少的鹿,在湖边吃草。自从驼鹿群被苏振收养之后,这一带便成了马鹿的天下,和驼鹿成群结对不同,马鹿一般三五头母鹿一群,而公鹿是独居的,而且只有公鹿有巨大的叉角,而且马鹿的角是鹿中叉最多的一种,最多可以达到十四个,甚至传说出现过十六个叉的鹿,不过那基本属于神话了……所以其鹿角是猎人们最喜爱的收藏。

    仔细看了看,确实有一只十四叉的公鹿,正躲在灌木丛中,通过望远镜确认了这头公鹿上的叉角达到十四个后,哈姆举起了枪。

    一声枪响,所有的鹿四散崩逃,但是那头可怜的公鹿直接栽倒在地。苏振和两人走近一看,好家伙,真够准的,一枪直接穿过脑袋,一击毙命。

    就当三人雀跃不已的时候,一名牛仔骑马狂奔而至,看见苏振后问“BOSS,出什么事情了?哪里来的枪声?”

    苏振挠了挠头,光想着打猎了,却忘记通知牧场里的人了“没事,我们在打猎,忘记通知你们了”

    牛仔在确认没事之后才骑马回去工作了。

    这么一下几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不过十四个叉的鹿也就这一头,而且其它鹿也都跑了,再打不打也就无所谓了。

    当三人带着鹿回去的时候,路上碰到了老约翰。

    “BOSS,听说你们打猎去了?”老约翰笑着问。

    “是的,忘记通知你们一下了,真实抱歉”苏振笑着说道“我们打到一只十四个叉的大鹿,你看,就是这家伙”说着指着哈姆的马背上。

    “哦?那可真实太难得了,运气很不错”老约翰叹道。

    之后苏振叫来了一个牛仔,帮忙处理这只鹿,牛仔很熟练地给鹿剥皮处理,肉被分成了好多份给牛仔们加餐,鹿角自然归哈姆,不过鹿皮哈姆倒是没要“苏,以后欢迎你到南非我的牧场去打猎,要说皮毛的啊,羚羊什么的可比这些鹿漂亮的多了”

    “好啊,我可还没去过非洲呢,有机会一定去”苏振欣然答应。

    之后,卡里克和哈姆又坐了一会,就准备起身告辞了,谢绝了苏振的挽留,他们要连夜继续他们的旅行了。过不了几天哈姆就会回国,时间有限。

    临行之前两人都给了苏振一张名片,还好苏振因为现在一些场合的需要,也是准备了一些名片,所以到没有出现没名片的尴尬,卡里克还送了一把步枪给苏振,苏振并不认识这把枪的型号,但是这把枪十分帅气,苏振很是喜欢,苏振没什么好送的,只好送了一些好酒给两人。

    两人走后苏振看了看两张名片,都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一张是卡里克.杜邦,看来这小子是杜邦家族的人啊,另一张哈姆的名字老长一串,最后个姓氏是马克图姆,却是看不出什么来。

    这是苏振对中东国家不熟悉,如果熟悉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姓氏是迪拜皇室的姓氏,所以当后来苏振知道的时候,十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