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文会伊始(惊喜加更)

琼姑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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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墨却是拉着双喜一路打听了过去,原来不少学子都相约住在一个客栈的,这客栈的名字也风雅,叫做停香客栈。

    到了地方的时候,这客栈,也和这名字一样,风雅的很。

    是三层的木质建筑,看起来精致的很。

    那客栈挂着的牌匾,停香两字,应该是出自高人之手,就是双喜这半个文盲,也看出来这牌匾上的字写的好了。

    进了客栈,入目的是一个大厅,摆放着几套桌椅,不少的坐在这里饮茶,看打扮,应该应该也是学子。

    “两位客官,是要住店吗?”一个热情的店小二,一见沈墨的打扮,就看出来了,这应该是一个学子。

    只不过因为沈墨带着双喜,却让他不大确定了,这人是不是学子?

    还不等沈墨开口,那店小二就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知道这位公子,是从哪个学堂过来的?”上面的可有了吩咐,这两日,客栈只接待学子的,不接待外客的。

    “我是南溪学堂的沈怀瑾。”沈墨报上了名字,那小二拿过了一个本子,翻了翻,拿着的竟然是一个学子的花名册。

    果然,在南溪学堂的那篇里找到了沈怀瑾的名字,店小二这时候笑着说道:“那这位姑娘……”

    “这是我娘子,和我住在一起的。”沈墨道。

    “每晚十五个铜板,公子要住几晚?”小二的态度很好。

    双喜听到了这个价钱,心中有些惊讶,怎么这么便宜啊,这个等级的客栈,怕是一晚上也要半两银子的,这十五个铜板,怎么可能赚到钱?

    这就是双喜有所不知了,原来啊,这客栈的老板是一个风雅的人,这一次文会,她也有参与在其中的,于是就把这客栈停业了两日,也不能算全停业,而是只对学子开放,价钱嘛,也是便宜不少!

    沈墨付了银钱,就随着小二上了楼,沈墨和双喜的房间在二楼,双喜和沈墨进了屋之后,沈墨的眼睛就晶亮晶亮的看着她。

    这让双喜有些后悔自己和沈墨来了,怎么都觉得自己是入了贼窝了。

    两个人歇息了之后,沈墨带着双喜在县城里面逛了一圈,吃了饭,又午睡了一会儿,到了下午时分,文会才算正式开始了。

    文会是在青山县城的孙府举行的,这孙府是这里有名的人家,孙家老爷,是一个当朝做过官的,颇有势力。

    据说还参编过安庆朝史等重要的书籍,在这小县城中,实属是身份和名望都不低的了。

    本来双喜是不打算去的,可是沈墨却说,这文会也有不少人家的姑娘小姐参加的,她去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双喜本就有点好奇,经不住沈墨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游说,于是双喜也就跟着来了。

    到了孙府的门口的时候,孙府的小厮们,已经热情的开始等待了。

    这小厮和别的府那种狗眼看人低的小厮不大一样,而是对每一个人都热情的很,因为这些学子,谁也保不准,会不会有一天,一下子就一朝得道了。

    寒门也不乏出来做高官的,现在得罪的可能是一个穷书生,但是保不齐啊,以后这穷书生就会变成一个官老爷!

    这孙府的老爷是一个过来人,自然知道,宁欺白须翁,莫欺少年穷的道理,何况还是一群学子?

    于是早早的就吩咐了下人们,一定要一视同仁。

    所以双喜和沈墨来的时候,虽然衣着朴素,可是那小厮却是热情依旧,引着两个人道了后院的花厅。

    孙府的后花园之中,已经三五成群的聚集了不少学子,其中还有一些身材婀娜,衣着光鲜的女子走在其中。

    沈墨一眼就见到了自家的好兄弟(),于是就拉着双喜过来了。

    双喜早就见过这个少年的,对他的印象也不错,沈墨拉着她,同他呆在一起,到也不觉得局促。

    约莫又过了半个时辰,人差不多到齐了。

    一个双鬓发白的男子,年纪约莫五十多岁,带着一种官威,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是身居上位过的。

    只不过,现在他看着这些人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却是慈祥的很。

    “老夫万分的感谢大家能来。”说着竟然给大家行了一个礼。

    这一礼,让众位学子,对这老先生好感倍生。

    接下来,就进行了一些文会该有的活动。

    一群书生聚集在一起,无非就是舞文弄墨,这次文会当然也不能免俗。

    由青山县城青山学堂的先生来主持,这位先生不过中年,此刻正站在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台子上面宣布着:“这次咱们文会要进行四项,一项是比艺,第二项是比书,第三项是比画,而最后一项嘛,则是比文。”

    说道这里,他顿了一下,然后道:“既然是比赛,自然是有奖赏的,众位学子,姑娘,大家可要尽力,这奖赏是什么,现在且不说,不过……一定会让大家不虚此行的。”

    其他的自然不用多说,大家都能理解,而这艺嘛,则是乐器舞蹈之类的,没瞧见吗?有不少大家小姐来的,要是不给这些大家小姐一个展示的机会,那怎么行呢!

    当然,除了舞蹈,琵琶这种女人的不能再女人的东西,其他的比如琴笛之类的,还有不少学子会参加的。

    第一关,比的是艺,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扭着着不愿意上去,倒是孙家有一个小姐,名字叫孙翩翩,第一个上去了。

    这是孙老爷的老来女,家中那真真的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啊。

    孙翩翩这名字,起的好,人长的也不丑,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型的,年芳十四五的样子,瓜子脸,头上戴着嫩粉色的绢花,陪着丹鸟朝阳的金步摇,额头上还缀着浅蓝色的宝石额饰,这么一打扮,让整个人清纯又不失贵气。

    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百褶高腰长裙,身上披着的是绣着粉色牡丹的浅蓝色轻纱,走起路来,婀娜生姿。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美的很,让不少没见过啥世面,只知道苦读圣贤书的学子,看直了眼睛。

    孙翩翩抱着的一把红漆古琴,古琴上镶着玉质的牡丹花,还刻着几个黑色的写意字:“牡丹琴。”

    这琴是把千金难求的好琴,是另一户人家的公子,为了讨孙翩翩开心送来的。

    孙翩翩在台子上摆好的琴架前坐好,纤纤素手,开始拨弄了几下琴弦。

    然后如泣如诉的琴声,便悠扬的传来了。

    双喜对这个琴声却是不大感冒,因为这琴声虽然好听,可是和南溪先生的琴音比起来面试在是差远了!

    听过看南溪先生的琴音,双喜就觉得这天下就没有别的好听的琴了。

    当然,这不止是双喜一个人想法,不少南溪学堂的学子,也是这么想的。

    只不过,谁会把一个姑娘家的和南溪比较?而且……这些学子多半都是瞄着孙翩翩这个人,而不是听琴啊!

    孙翩翩一曲终了,抬下叫好声一片。

    她站了起来,理了理自己的一群,然后带着一点娇羞,但还算落落大方的说道:“翩翩献丑了。”

    啧!啧!这神态,这细细弱弱的满是娇态的声音,让不少学子,顿时一颗火热的心,就许给了这孙翩翩。

    孙老爷满意的抚摸着自己的胡子,叫着孙翩翩下来。

    今个这文会,举办起来,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给翩翩寻一个好夫婿。

    孙老爷是文人,见不上商户人家,于是就想着,不管这人是什么出身,一定要才高八斗才好。

    孙翩翩也是一个傲气的人,早就放出豪言壮语,一定要寻一个有才华的夫君。

    孙老爷不设门槛,贫富都可以来,就是想着,寻一个女婿,有钱没钱的什么的,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已经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

    只要他想,扶持一个人入朝为官还不简单?

    重要的是翩翩这丫头看的上啊。

    有了孙翩翩开场,接下来又上来了个大家的小姐,纷纷的展示了一番。

    孙翩翩是不算在奖赏范围里,所以有的姑娘,即使知道自己不如孙翩翩,也要展示一番,只要打败别的人,就可以胜出了。

    这些姑娘之所以这么卖力,是有原因的,一个自然是想赢个彩头,另一个嘛,这里这么多公子,不乏名门之后,保不齐谁就看上了她们,回头就来提亲了。

    要知道这些姑娘们平日里可没有这出门展示的机会的,现在有了一个这么好的机会,谁都不愿意放弃啊。

    双喜看着那姑娘,一个又一个的,往上冲,花蝴蝶一般的,心下觉得有些无聊。

    不是她鄙视这些姑娘,而是她实在是俗人啊,实在是欣赏不了这些,听听小曲什么的还行,可是要是每一个姑娘,上来都是弹奏伤春啊,思慕郎君之类的曲子,谁听多了都会厌烦吧。

    就在比艺要结束的时候,薛孝诚捅了一下自己身旁的一个学子,这个学子上前一步,有些不自在的说道:“来的人,自然都是要参加文会的,我见这位姑娘,一直不动,莫不是害羞了?”

    正在神游的双喜,半晌才反应过来,这个学子指着的人正是自己!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