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往事

澹台明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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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风轻笑不已。

    回头,道:“南宫大才女,可别在我脸上贴金了,再贴金我就被金币压死了!”

    “陈风,你我再次见面似乎生分了不少,若在昔日你可不会南宫同学长,南宫同学短的称呼,一句“风华绝代”就喊上。”南宫风华莞尔摇头道。

    “呵呵,已经不同了嘛!现在你可是尊贵的人民教师呀!要不我喊你南宫老师如何?嗯,南宫老师。”说者,陈风就笑了起来了。其实他也不想与南宫风华那么生分,不过以往他并未见过南宫风华,故而也仅在记忆中知晓,然而随着言谈,陈风也渐放开了,也开起了玩笑。

    “哦,原来你们便是那个红遍大学校园的陌上飞呀!”金清婉激动不已。陌上飞并非一般出名呀!一直以来陌上飞便诸多大学生纷纷效仿的榜样,一些著名的言论、武侠,游记等人口相传,金清婉于京华大学就读,并不关注武侠文章,然而却也在诸位同学随口谈论中得知了陌上飞一鳞半爪。

    南宫风华淡淡笑了笑,她丝毫不以他人而喜,他人而悲,犹如一株静静开放的水仙花,保持着独自的优雅与自在。陈风也笑了笑,他没有想到眼前古灵精怪的师妹,竟也是自己的粉丝。

    肚子已经在造反。陈风做东道主,请南宫风华、金清婉吃饭。金清婉自然欣然,南宫风华也点了点头。“就这里了!”金清婉指着眼前繁华地带有三层建筑的饭店“名有名”,“也不算太坑!”陈风也点了点头。一顿饭下来,陈风也算明白了南宫风华来因。呵呵,并非来见他,而是来躲人。诸葛江南并非放弃追求,毕业后也同样留在了母校浙江大学当了名任课教授,当然也不过挂名罢了!其中含义再明显也不过了:追求南宫风华。

    回忆其大学种种,陈风不由苦笑,当初一段时间因为陈风与南宫风华研究文章,走得近了些许,故而诸葛江南三番两次找陈风麻烦,嘿嘿,架都打过几次,也好身出同一寝室,又加上其他两位室友调和,故而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而今诸葛江南竟还未死心,陈风也不由不佩服这位大才子的“痴情”。大学时光,年少轻狂,昔日种种而今响起却觉好笑,曾经的生气、愤怒、快乐亦或心伤,而今都化作淡淡一笑,随风而去。

    了解了南宫风华的处境,陈风问道:“风华,可寻好了地方?嘿嘿,我家可就在天然镇哟!”金清婉一旁轻呸了口,流氓,继续应付那满桌事物。

    “呵呵,当然不可以拉,我可记得某人在大学时候对我有过非分之想,小女子可不想刚出虎口又进狼窝。”南宫风华幽默笑道,而后补充了一句:“我一位高中女同学居在这里。”

    “咦,原来呀,陈风,你当年竟做过如此龌蹉的事情,我鄙视你!啊!”金清婉夹着一鸡翅膀鄙视道,口水以掩盖了鄙视声,陈风回头一瞥,望着分不清脸与鸡翅,口水与汗水的金清婉,忍俊不禁笑了起来,而后递了张纸过去。

    回忆年少轻狂与色狂兼有之的事情不由苦笑了起来,当初自己也不过乘着南宫风华靠桌小睡时候亲吻她而已,而且还没有得手呢?有必要如斯记恨吗?当然这些话陈风也仅在心里呐喊罢了,至于放之于表面,却半句言语也不敢说。

    能有什么办法呢?也算帮前任主人还账吧!沉默,以及倒出如水的钞票。当然啦,钞票并非涨了翅膀飞走,而是“服务员再来三只特色烤鸭!”而飞走的。

    望着已经擦了三四次嘴的金清婉,苦笑摇了摇头,幸好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学会物以稀为贵,涨价等方式,恐怕他早就已吃穷了。

    到了付账的时候,陈风倒是惊讶了一把,金清婉将后来点上去的烤鸭、菜肴算在自己账上。当然却没有令金清婉得逞,抢先递出了银行卡,金清婉哼瞪了陈风一眼,“大男子主义,吃亏活受罪!”

    陈风耸了耸肩。

    金清婉拉着南宫风华的手,边走边聊,而陈风呢,如一只跟屁虫走在两位大美女后面,提着刚买好的衣服,街道其他人嫉妒杀气四溢望着陈风,似乎陈风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一般,陈风苦笑,望着前方一动一静的二女子,显得非常无奈!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陈风情商不高,然而智商却出奇的高,他知道两位女人互相有隔阂,不过出奇可以聊到一起,特别是金清婉,哎,陈风唯有十万八千个问号盘旋在脑海,疑惑满天飞。最后用了一句:“女人的心思别去猜!”总结了下。

    南宫风华的朋友居住在繁华的市区,而陈风、金清婉行走却是两条相反的路。街道十字路口,陈风帮南宫风华拦了辆的士,而后分别了。当然陈风也留下了电话号码,却忘记问要电话号码,呵呵,可谓悲剧万分。南宫风华走后,金清婉几分沉默,陈风奇怪不已,问道:“小活泼,这可不是你哟?怎么,难道被风华所打击到了??”说完,陈风脸色微变,他发现自己泄露了‘天机’,将自己心中已经盘旋了许久的绰号道了出口。

    金清婉却出奇安静,许久才问了一句:“我记得陌上飞说过一句:她在天涯,我在海角,天涯与海角间相隔一天堑,那天堑是谁设立的呢?我不知道,她知道吗?这句话文采不如何,不过却最真实!”

    陈风多了几分沉默与惆怅!

    视线随着车前两旁后退的树木,记忆也快速展开。

    他牵着她,走过了童年。

    十五岁时,她转学了!带着忧郁,留下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送给他。那是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灿烂望着将没入黑暗的美丽夕阳。

    三年又三年,人生似乎非常乏味。

    大学时候,他遇上了一个迷离在尘世的精灵。

    他相信了以前嗤之以鼻的一见钟情。

    不过第二日,他却间另一个男孩牵着精灵的手,他笑了笑,他没有悲伤,脑海已经抛弃了许久的女孩再度出现在他的脑海,如果她也被人牵着手呢??

    他的心好痛,钻心痛。

    原来,一直寻找的人已经在他心底生生扎根了,只不过她在身边,却没有注意。

    原来,她的快乐,她的忧郁,全部因为一个人。

    想起曾经写过的话:她在天涯,我在海角,天涯与海角间相隔一天堑,那天堑是谁设立的呢?我不知道,她知道吗?

    他苦笑了起来,原来,天堑就是我自己设立的。

    回忆起已经三年没有闪烁过的TT图像,一股叫苦涩、后悔的东西在弥漫。

    “你还好吗?”陈风摸着透明的窗户,她似乎灿烂的望着他,或许已经牵上了某个男孩的手了吧。

    车上并不只有一双黯然的眼神,还有一双也在悄悄黯然。

    “她会幸福吗?”陈风道,也不知在自语还是在询问。

    金清婉灿烂一笑,非常肯定道:她会幸福,一双眼睛又明亮起来,不知何时其,她已经被眼前这个坏蛋所吸引了。

    她第一次注意其了自己的仪态……

    那是爱吗?金清婉悄悄道。

    回忆起陈风非常爽快付钱的模样,她看到了,那里面有一万多元,却刷去了两千多。

    回忆起陈风温柔递给她纸巾的模样。

    回忆起陈风因为自己而窘迫的模样。

    回忆起……

    不知不觉间,她的心底已经装了个小人。

    (关于评论区的评论,我也不想多说,将自己最好一面呈现给读者就可以了!什么抄袭不抄袭,待他日久,分晓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