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白晴花番外〔上〕

陶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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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晴花一向是个开朗活泼,古灵精怪的人。

    你永远不晓得她下一秒会说出什麽,做出什麽反应,她就是颗带给大家惊喜的开心果,顶着这麽个天真烂漫的名字,也天真烂漫地活了这麽多年。

    她这一生活到现在没遇过什麽挫折,也没什麽烦恼,要说起让她想起来或遇到时,总忍不住想逃避或躲藏的人,只有一个。

    那个人叫做于朝彦,是她的前男友。

    两人的感情始於小学,没错,小学五年级。

    也许有人听到此会忍不住嗤笑一声,说,小学五年级算什麽感情?算什麽男女朋友?年纪轻轻就跟人谈男女朋友?不过是小孩子闹着玩的。

    没错,这点白晴花也认同,当她长大後想起以前的事时,也时常觉得很可笑,很幼稚,可偏偏这段感情是她心里最酸涩,也曾经最甜蜜的回忆。

    那时候他们还小,对感情的事还懵懵懂懂,喜管一个人时,纯粹就是喜欢他这一个人,不为别的,只因为是他。

    于朝彦小时候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父母都是老师,他本人更是一个资优生,考试名次始终名列前茅,大小演讲比赛也参加过不少,赢了许多奖牌,运动细胞也好,加上其人长得端正俊逸,虽然总是面无表情,但也算是个标致的小正太。

    白晴花喜欢他,没有任何原因,她就是喜欢他,虽然他人很冷漠,讲话又很毒舌,可她还是喜欢他。

    她至今还能记得当初是怎麽和他表白的,那是在一个午後,他们被老师分配到一处小花圃打扫,当白晴花正拿着扫帚漫不经心地扫着,偶然抬头朝他看去时,就见阳光穿透树叶缝隙落在他脸上,衬得他那端正的五官愈发俊逸清晰。

    於是白晴花的脸,悄悄地红了。

    而当于朝彦面色淡淡地朝她看过来时,就见面前这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姑娘正红了脸呆呆地看着他,正当他疑惑地欲开口时,就听她突然说:“于朝彦,我喜欢你!”

    顿了顿,有些扭捏地说:“你喜不喜欢我?”

    于朝彦顿时愣了,瞧她脸上表情纠结又紧张地看着他,就像是做错了事在等待老师处罚的模样,他不由觉得好笑。

    心里存着闹她的心思,於是他缓缓开口,面上依旧没什麽表情,道:“你这麽笨。”

    话一完,就见她仍旧呆呆地看着他,这个表情异常可爱。

    然而下一秒,却见那双晶亮的大眼睛缓缓浮上一层水泽,最後顺着眼角滑落。

    她哭了。

    于朝彦一下子就慌了,赶紧丢了扫帚来到她面前,手足无措道:“喂,你哭什麽啊?我、我只说你笨,又没说不喜欢你……”

    他说着这一番话时,一张俊俏的小脸蛋也缓缓浮上几许红晕。

    白晴花则愣愣地抬头看他,道:“真的?你这麽说就是指,你也喜欢我?”

    于朝彦的脸更红了,眼神不自在地移到一旁,半晌才道:“嗯。”

    白晴花立刻就笑了,拉着他的手臂歪头问他,脸上笑容灿若繁花,道:“那我们现在这样算是男女朋友吗?”

    于朝彦也看向她,好半晌才红着脸嗯了一声。

    对於年少的他们来说,喜欢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无非就是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

    这件往事即便是多年後的白晴花偶然想起,嘴角仍然会不由自主的挂上一抹笑,然而笑着的同时,心里却是一阵酸酸涩涩的惆怅感。

    那时候,每天和他斗嘴是白晴花最喜欢做的事,他喊她时,总是会在她的名字前加上一个“喂”,导致即便很多年後,当有人对她喊“喂”,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来。

    喂,白晴花。

    那是曾经被她视为最甜蜜的一句话。

    他们曾经很好,每天嬉笑打闹,一起念书学习,去上学这件事因为有了他而成为她每天最期待的事,那段日子充满欢笑与甜蜜,是她人生中曾经最快乐的日子。

    可,是什麽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便差了呢?

    具体情况白晴花如今已然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一次分手是在升初中一年级的暑假,那时她刚刚拥有人生中第一台手机,每天都和于朝彦传简讯,也因而电话费太高而被她妈妈发现。

    在她妈的要求下,她向于朝彦提出了分手,两人好一段时间不再有联系,直到上了初一。

    初中时她去了北心,于朝彦则去了天门,其实白晴花家是离天门比较近的,只是她爸爸在北心恰好有不少认识的人,因此便将她送来北心。

    初一时,她在班上认识了一个女孩,那女孩叫做温一阳,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特别温暖的人。

    巧的是,这女孩和她同一个小学,只是从未同班,所以彼此互不认识,再更巧的是,这女孩三、四年级时和于朝彦同班,且两人至今依旧是好友。

    两个人因为有于朝彦这个“共同朋友”而迅速发展成闺蜜,白晴花还记得刚认识温一阳时,她们两个每天聊的话题总是围绕着于朝彦,且因为温一阳的关系,她又重新和于朝彦恢复了联系。

    温一阳就像一座桥梁,连接了白晴花与于朝彦,那段日子发生了许多有趣,也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後来白晴花和于朝彦又在一起了。

    虽然在不同学校,但每天和他用通讯软体聊天,加上有温一阳在一旁时不时地吐槽两人,日子也过得轻松又甜蜜。

    直到上了初二,那时于朝彦许是在学校结交了坏朋友,又刚好处在青少年最为叛逆的时期,他开始不像从前那般乖巧优秀,成绩下滑,又染上了抽烟喝酒,无照骑机车的坏习惯。

    白晴花都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于朝彦了。

    他们愈来愈常吵架,很多时候白晴花都会忍不住想,于朝彦为什麽会变成这个模样?从前的那个他去了哪了?

    对於这段感情她愈来愈觉得疲惫,有时甚至会觉得烦躁,以至於到後来她又一次甩了他。

    又一次。

    之後白晴花总会想,也许她会这麽害怕面对他,一看到他就想逃,就是因为自己曾经甩了他两次,没有给他理由,也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就这麽和他分手了。

    可他也没有挽留她。

    白晴花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他也觉得自己比起从前来说真的变了很多,和她不再适合在一起?

    他没有主动说,白晴花便也没有问,两个人就这麽突然间便形同陌路。

    而後来温一阳也因为她的关系,加上于朝彦实在变得和从前太不一样,所以也就慢慢和他疏远了。

    白晴花和温一阳总会笑闹着吐槽:“虽然没了于朝彦,但至少因为他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是呀,因为他,她才和温一阳变成好朋友的,只是每当开玩笑地说起这句话时,心里还是难免会感到有些心酸。

    温一阳曾经这样安慰她,道:“别想那麽多,我们还那麽小,谁知道以後会不会遇到更好的。”

    是呀,温一阳自己没想到以後会遇上路乔轩,她也没想过她会遇见丁穆谦。

    说实话,她承认刚开始会注意到丁穆谦,除了是因为他长得帅之外,还有一点是因为觉得他身上有小时候那个于朝彦的影子。

    同样都是待人冷冷的,讲话毒舌,尤其面色淡淡地看着她时,那个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她还记得第一堂社团课时,丁穆谦站在台上冷冷清清地介绍自己,当他的目光扫过来与她的对上时,只见那双黑沉沉的眸子似古潭无波,有种泰山崩於眼前而色不改的平静。

    单眼皮,但很好看。

    只听他简短俐落地道:“我叫丁穆谦。”

    从此这个名字,深刻地印在了她的脑海里。

    虽然一开始白晴花总觉得丁穆谦和于朝彦很像,可认识久了便也自然而然地发现他们俩之间的不同之处。

    比如,丁穆谦明显比于朝彦更冷漠,更毒舌,更混蛋。

    他还是个规划狂魔人,行动派,效率讲求专家,白晴花一直坚定的认为待到他未来开始工作後,肯定就是标准的工作狂。

    刚开始准备三校新生辩论赛时,白晴花还为自己抽到了与丁穆谦同一组而跑去和温一阳炫耀了好几次,但一起合作了一段时间後,她满腔热血早已被浇灭,剩下的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

    嘤嘤嘤学长姐,可以帮我换组吗?!

    再继续跟丁穆谦一组她会疯的会疯的绝对会疯的!

    当长期罹患拖延症与懒癌末期的白晴花遇上丁穆谦这个无敌工作狂,那她只有被折磨的份。

    在辩论比赛开打前,他们必须为了比赛辩题而寻找大量的资料,且正方反方的都要,并针对自己负责的辩位撰写辩论稿,进行答辩练习等等,因此从开始准备比赛後,他们几乎每天都必须留下来讨论,十分忙碌。

    然而在时间已经如此紧凑的状态下,丁穆谦还硬是要压缩她的时间,比如学长姐要他们在星期四前写出辩论稿,丁穆谦偏偏就要她在星期三交出来。

    至於原因,他是这麽说的:“如果按照学长姐给的期限,像你这种拖延症患者,肯定会等到星期三晚上才开始写,这样不仅品质下滑,还会影响我们整体的效率。”

    对此,白晴花虽然咬牙切齿但却无法反驳,因为他说的都是对的……

    那时候不仅辩论稿,就连其他的资料他也总是一刻也不落下的狂催她。

    “白晴花,反方二辩的稿子呢?”

    “白晴花,那份资料你还没给我。”

    “白晴花,针对这个部份的答辩你想好了?”

    “白晴花……”

    就在这炮火般连环式的磨人攻击底下,白晴花只要一听见有人传讯息来时,手机所发出的“滴铃”声就会吓得彷佛听见了午夜凶铃。

    她觉得再这麽下去她肯定会神经衰弱的,因此对丁穆谦的怨念也愈来愈甚。

    那时温一阳还会笑着调侃她:“跟你的天菜一组感觉怎麽样啊?”

    白晴花对此十分忿忿不平,道:“什麽天菜?甜菜还差不多,当初就是我瞎了眼,遇人不淑!”

    然而说完这句话时又触及不远处丁穆谦投来的目光,她於是又怂了。

    对此,白晴花表示,其实丁穆谦和于朝彦还有一点很像,那就是她对他们都毫无招架之力。

    白晴花一向活得恣意又没心没肺,凭着不按牌理出牌又古灵精怪的个性,基本上在斗嘴这一块上是难逢敌手,偏偏有两个人就像是她天生的克星似地,不需要说话,只要一个眼神,她都不用说话就输了,因此也只有被欺压的份。

    而这两个人,一个是于朝彦,一个就是丁穆谦。

    她曾经听说过一句话,在喜欢的人面前,再强势的女人都会收敛起自己毕身的锋芒,甘愿小鸟依人,甘愿被他欺负。

    白晴花想,她在面对于朝彦时大概就如同这句话所说的那样,情愿被他压到头顶上来,可面对丁穆谦时呢?

    百思苦想了一番後,她将一切归於丁穆谦的气场太强大,也太魔性了。

    事实上,他也的确很厉害,在辩论场上光是气势就先压了对方一截,再加上其人思维缜密,谨慎狡诈,又善於挖坑给人跳,有时白晴花甚至还会有点同情对方辩友。

    不过跟着这样子的人,还真有种他们能称霸天下的感觉,当白晴花他们这组拿到了三校新生辩论赛的冠军时,那种澎湃热血的心情她至今难忘。

    仿佛这段日子以来的辛苦全都得到了回报,她对丁穆谦的怨念也因而减了不少,甚至还挺感谢他。

    而当白晴花看着丁穆谦领完了冠军的奖盃,又上台领了“全场最佳辩士”的锦旗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浮上心头,那一刻她竟然觉得他耀眼得不得了。

    似乎,还挺欣赏他的。

    且跟丁穆谦认识久了之後,白晴花发现这个人虽然性子冷了点,但还是有一点的人味的,也不像她想像上那般完美无缺,一些人会有的小毛病,他还是有的。

    比如这个人异常挑食。

    随着比赛愈打愈多,他们社团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愈来愈好,时常一起吃饭,於是这时候白晴花便发现了,丁穆谦这家伙挑食得不得了,尤其不爱吃鱼。

    有次她忍不住问他:“你不喜欢吃鱼啊?”

    丁穆谦闻言瞥她一眼,点点头。

    於是她又问:“为什麽啊?”

    却见他面色格外淡定,语声清冷地说:“小时候被鱼刺噎住过。”

    不知道为什麽,当看着丁穆谦这麽正经地说着他不爱吃鱼是因为小时候被鱼刺噎到,白晴花突然觉得很好笑,於是便忍不住笑出声音来。

    “噗哈哈哈哈哈!”

    这时其他人也闻声看了过来,一个个不明所以地问:“怎麽了?什麽事那麽好笑?”

    却见白晴花仍然笑不可遏,甚至停不下来,而坐在她身旁的丁穆谦却不知为何似乎红了脸,有些窘迫地压低声音说:“白晴花,闭嘴。”

    後来她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丁目鱼”,一是因为既然他不喜欢鱼,那她偏偏就要在他的绰号里加上一个“鱼”字,二是因为他是单眼皮,虽然眼睛不小,甚至还有种冷峻的漂亮,可比起她的大眼睛就算小了,所以取叫“丁目”,三是因为和他的名字谐音。

    白晴花发现,只有在她喊他“丁目鱼”的时候,他才会像是找不到其他毒舌的反驳话语,除了喊“闭嘴”之外,还是“闭嘴”。

    於是她喊这个绰号喊得愈发欢了,甚至连社团里的人也被她影响,私底下都喊他丁目鱼。

    准备比赛时每天都要留下来讨论,可偶有例外,比如星期四晚上她要去补习班上化学课。

    丁穆谦和她是一个班的,因此也总是一起走,在去补习班前他们会先绕去辩论社讨论地点将整理的资料给其他组员後,才往补习班去。

    那段路程总是十分静谧,他似乎不太喜欢说话,也可能是不知道要说什麽,总之,在走那段时总是白晴花一个人拼了命的找话题,试图让气氛别那麽尴尬,然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甚至常常以“嗯”、“哦”、“所以”来回应她,那气氛简直比都不说话还来得尴尬!

    对此,白晴花表示:“妈蛋!你到底会不会聊天啊?基本社交能力你有吗?你再继续句点我你会没有朋友的!”

    不过这番话她也只敢在心里吼吼,对着丁穆谦她还是不敢喊出来的。

    没错,她就是这麽怂。

    到後来白晴花乾脆不找话题了,就随便看看风景吧,因此这段路又变得无比安静,只是虽然静谧,却倒也不尴尬,她甚至还觉得挺惬意。

    不过丁穆谦这家伙必要时还是挺靠谱的,有次当他们走在通往补习班的一条小径上时,她远远的就看见了前方聚集了几条野狗。

    而她,最怕的东西就是狗,因为她小时候去公园玩时曾经被狗追过,甚至还差点被咬了。

    於是白晴花当时下意识就抓住了丁穆谦的手臂,当丁穆谦侧头看过来时,就见他旁边这个女孩肩膀微颤,眼神里流露出恐惧。

    他於是蹙紧了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就瞧见了前方三、四只狗。

    他见状不由觉得好笑,这个一向没心没肺古灵精怪的丫头也会有怕的东西?

    不过见她这副害怕得像是随时都会扑到他身上的模样,丁穆谦倒也没有损她,只淡淡地说:“捉紧我的手,目光直视前方,就这样走过去就行。”

    白晴花闻言连忙一个劲地点头,抓着他手臂的手握得更紧,跟着他的步伐缓缓往前走。

    然而当走过狗狗们身旁时,却忽闻一只狗吠了一声,白晴花吓得浑身一震,下意识尖叫一声,闭上双眼的同时也感觉到有只手臂忽然揽住了她的肩膀,一把将她搂了过来,带到另一边。

    只听他清冷的嗓音响在头顶,带着点安抚的意味,道:“别怕,我在。”

    白晴花闻言一愣,抬头朝他看去时,顿时对上那双平静无波的眸子。

    心情一下子平复了不少。

    当走过去後,丁穆谦便放开了她,而看着身旁这个异常镇定、面色如常的高个男孩,一个念头突然闪过了白晴花的脑海。

    真他x的帅,令人好有安全感啊……

    那一刻她只觉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一时之间难以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