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这才是属于我的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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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安轰轰烈烈的被庆祝了三天之后,云烨终于回到了家,相比在万人中央享受万丈荣光他更喜欢云暮那声甜甜的爹爹。

    任兵部尚书,检校吏部尚书参议朝政这就是云烨的新职位,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云烨不在乎,辛月不奶奶也不在乎,她们只希望云烨从此之后再也不要离开家,安安静静的在家里种地都好,至于荣华富贵,云家不缺那东西。

    侯爷和公爷没有什么区别,再大还能大过皇家去?

    月上中天,清冷的夜空里似乎都散发着春情的味道,辛月的青丝散乱的铺在丰满的胸前,伏在云烨**的胸膛上如同小猫一样的呢喃着,**后的残醉让她对眼前人更加的痴缠。

    “能不能起来一下,你压死我了。”云在乎,云烨在辛月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大煞风景的说。

    辛月扭动一下身子又往上爬一下,拿脑门顶着云烨的下巴恨恨地说:“你总是不愿意好好地待我,这样美的时候,非要说让人伤心的话。”

    云烨嘿嘿一笑,伸手揽住辛月,手轻轻的在她光洁的后背上滑动,夫妻间虽说不分你我,相互之间的慰藉不能缺。

    喘不上气就喘不上气,虽说辛月的腰身因为生了两个孩子逐渐变得有些粗,身材也变得丰满起来,云烨不在乎,对这具身体依然充满了迷恋。

    岁月可以夺走美人的红颜,却消除不掉美丽的记忆,新婚之夜的时候这具身体可不是这样的,细腰丰臀隆胸样样不缺,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花。

    如今这朵花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秋后的美景同样美的令人陶醉。

    “我想了。你还是死在我前面比较好,我欠你太多,就该多受些罪。”云烨低头咬着辛月的一绺头发小声的说。

    “比你早死当然好,有你操持后事再好不过,但是一定要比她们四个活的时间长,免得我一死你就立刻把我忘了。”

    “别人都是心心相印。我们都心心相咬了,那里还能忘得掉,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忘了你和忘了我自己没什么区别。”

    “阿郎,你以前说的那故事能不能再给我讲一次?以前总听你讲述说什么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每回讲故事讲到成亲就不愿意多讲,现在我很想听听英雄救了美女他们成亲后到底会怎么样?妾身很想知道。不知道那位爱吃毒果子的公主有没有我们过的好。“

    “没有我们过得好,她没有你硬气,也没有你能干,更加不知道经营这个家,所以下场很惨,总归是在大雪天卖火柴被冻死的下场。”

    辛月轻笑一声,把自己的头埋进云烨的臂窝,一条腿横搭在他的腰上。迷迷糊糊的说:“买错了东西,大雪天该卖羊肉包子才是。”

    “那是一个大雪天。冷极了,白雪公主披着一件破旧的红斗篷,胸前的口袋里全是火柴,吻醒她的二流子正在家里像老鼠一样的哆嗦着不断地喊着自己很饿,于是白雪公主就穿着他的一双大鞋子准备把火柴卖掉……”

    辛月的呼吸慢慢变得悠长平缓,云烨的声音也逐渐低沉了下去。辛月已经睡着了,嘴角含着一丝浅笑,云烨发现在自己停止讲故事的时候,辛月的呼吸就变得急促,似乎要从睡梦里醒来。于是他就打算把这个故事继续的演绎下去。

    “第一根火柴点着之后,她就好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美丽的皇宫里到处挂满了烤鹅,她吃了一只又一只……”

    清早吃饭的时候云烨的嘴巴张的就像是河马,打一声哈欠,眼泪就流下来了,那日暮铃铛捂着嘴巴偷偷地笑,辛月的脸红扑扑的,小苗得意的左看看右看看心中满是骄傲,她如今也有资格上这张桌子了,再也用不着和云暮她们挤到一张桌子上了。

    家里的小米稀饭云烨喝起来就没完,三四碗下了肚子,就擦擦嘴就要直接去书房,书房里有一张很舒服的大炕,寒冷的天气里最适合补觉了。

    云寿,云欢,扔下饭碗就跟着爹爹去书房,云暮也撂下饭碗,嘴都不擦从后面扑到爹爹的背上,胡乱的把嘴在爹爹的后背上蹭几下就带着一长串得意的笑声想要攀到爹爹的脖子上去坐。

    辛月咳嗽一声,云暮就乖乖的从父亲的背上滑下来,低着头抠手指,云烨哈哈一笑,把地上乱跑的云露架到脖子上,又用一条胳膊把大闺女挟起来,在辛月的呵斥声里就出了花厅,今天老子的时间都是孩子的,谁来都不管。

    其实孩子们都不用云烨照顾,到了书房,云寿就找了一本书开始读,云欢也很自觉地开始写字,只有云暮和云露跳到炕上,缠着爹爹讲述西域的事情。

    “小暮,小露珠不许你们搅扰爹爹休息,爹爹常年征战在外,身子太疲惫,需要睡觉,你们过来和我一起。”

    云寿已经隐隐有了做大哥的风范。

    云烨笑笑,掀开自己的被子让小露珠钻进来,搂着小闺女打算先睡到中午再说。

    云烨再一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云寿就觉得自己仿佛也很瞌睡,他也想学着云暮的样子躺在爹爹身边,但是作为大哥,他又认为这样做很不合适。

    云欢的选择就比云寿更加的干脆,甩掉鞋子也就跟着上了炕,不管小露珠如何的把自己往外推还是坚决不出被窝。

    父亲轻微的呼噜声很快就传了过来,不但他睡着了,就是云暮,云欢,云露也睡着了,昨日爹爹从皇宫回来,几个孩子太激动都没有睡好。

    云寿终于扔掉了手里的书,朝书房外面看看,也爬上了大炕,被子不够盖,他大半个屁股露在外面,不过不在乎,自己太困了。

    太阳透过窗棂暖洋洋的照在大炕上,云氏父子睡的天昏地暗,辛月瞅一眼屋子,就流一次泪,铃铛的眼睛已经哭成了桃子,小苗好奇的看看辛月,又看看大炕上睡着的几个人,很不明白,爹爹带着孩子睡觉有什么好哭的。

    那日暮抱着闺女刚刚大声的吆喝奶妈把闺女抱走,就看到辛月那双像兔子一样红的眼睛,赶紧一缩脖子,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云烨睡醒了,其实他还想睡来着,昨夜不光是讲故事这么简单,但是小闺女的睡品不好,一双小手总是抓来抓去的,最后抓到云烨的耳朵,死死地揪住不放,而辛月就坐在炕边上观音菩萨一样的帮着父子几人撵着苍蝇。

    “停啦啊,大冬天的哪来的苍蝇,喜欢围在跟前就待着,装什么撵苍蝇啊,我一走就是三年多,小丫嫁人了,小南小西,小北也嫁人了,家里显得空荡荡的,没了人气,你操持家里家外上万人的生计也够辛苦的,眼馋我们大清早睡觉就上来。”

    辛月才要说话,却发现云寿的眼皮子动来动去的,就笑着在儿子的脸蛋上拍拍对云烨说:“您本来就喜欢睡觉,您睡了,大家都会说这是大将军在外征战劳苦所致,没有您在西域放马血战一场,就没有大唐今日的安生,所以您干什么都是应该的。”

    “能强抢民女不?”云烨不肖一顾的回答,然后就在胖儿子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说:“既然醒了就没有装睡的道理,起来,带着爹爹认识一下家里,走了三年,看什么都陌生,你娘把家里弄成了江南,哼,北地就该有北地的雄浑和壮阔,弄几个死水池子,挂几个兽头就以为身在江南不成?小心夏天滋生蚊蝇。”

    云寿红着脸爬起来,十五岁的少年好像有点害羞,嘴上的绒毛都已经变黑了,却还是非常的青涩,不知道十六岁的李容会不会好点。

    “怎么在孩子面前说这些?既然那几个小的睡着了,我们就出去走走,您总是窝在房子里不出去也不好。”辛月见儿子发窘,赶紧过来解围,所谓的慈母多败儿就是这么来的。

    云烨刚刚起身,剩下的三个也就呼啦啦的起来了,和母亲住在一起的云香没赶上这一波睡觉的风潮,如今正靠在书房门口,偷偷的往里看,这都是铃铛给闺女灌输的坏毛病,什么叫做妾侍的闺女?那日暮在这点上就比铃铛强的多,云暮的心胸要比云香的心胸宽阔的太多了。

    后院里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厮闹,云香的小手被老爹攥在手里不撒手,能感觉得到她的手心全是汗水,越是这样,云烨就越是不撒手,自己的闺女不和自己贴心可不成,这样的闺女容易养成林黛玉,伤风悲秋的对身体不好。

    云家的女儿就该像云暮一样才对,彪悍勇猛才是将门闺女该有的气概,老子是杀人如麻的名将,闺女就该是百折不挠的性格才对,只有林如海那样的武将才会愚蠢的将闺女养成一个肺痨,喜欢一个男人还得不到,最后悲惨的死去。

    对铃铛只要强迫一下她就会乖乖地顺从,然后就顺杆爬,云香不愧是铃铛生的,被爹爹拖着小手,小花园都没有走完,就知道双手抱着父亲的胳膊撒娇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ps:第二节,牙疼的睡不着,不如起来码字,感觉好了很多。